★ 2月19日下午,驻人民广场保安大队副大队长梁艳明和队员耿庆国巡逻至人民广场儿童乐园时拾到一个手提包,内有钱包、身份证、各种银行卡和合同,从身份证上得知失主是五重安乡小崔庄人,叫王某梅,通过合同上的电话号码联系到失主。原来失主是在一路购物超市买东西时,包被人偷了。发现包没了非常着急,正在超市查监控时,通过电话得知包在驻人民广场保安员手里时,王女士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检查包里的物品,除了300元现金和充电宝丢失外,其他物品完好无损,很受感动,连连向保安员致谢。(驻人民广场保安大队)
★3月4日中午,驻建行保安中队保安员才志林打扫卫生时,在电梯口拾到一部价值3000元的手机,及时交到队长手中,通过手机通讯录联系到失主马先生。马先生为表示感谢,将写有“拾金不昧,品德高尚”的锦旗专程送到驻建行保安中队。(驻建行保安中队 张卫国)
★ 3月9日晚9时,驻自来水保安中队蔡怡东在水源井附近值勤时,发现地上有一黑色钱包,内有银行卡、身份证和320元现金等,便通过身份证上信息联系到失主。失主拿到失而复得的钱包非常感动,拿出100元现金表示感谢,被当即拒绝。(驻自来水保安中队 张在友)